毕业设计相关规定
来源:本站编辑 点击数:日期:2011-06-27 18:32:01
毕业设计相关规定
一、毕业设计原则
1.作为教学计划的一部分,每个学生必须参加由系组织的毕业设计;
2.毕业设计落实指导老师负责制,指导老师负责所分配的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;
3.毕业设计结束后,每个学生必须提交毕业设计相关材料,包括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、源代码等。
二、具体实施
1.组织动员学生参加毕业设计;
2.为学生分配指导老师;
3.毕业设计选题。学生可以自己选题,要求与软件技术专业所学知识相关,并且与实习内容相符,确定选题;如果学生无法选题,可以由指导老师直接指定选题;
4.根据指导老师下达的任务,学生填写开题报告,并提交给指导老师审核;
5.学生根据开题报告规划设计毕业设计项目,开始着手完成项目;
6.根据完成的项目编写毕业设计论文,并提交给指导老师审核;
7.学生所有材料经过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,将所有材料(包括:源代码、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)刻录成光盘,并打印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,在文档中需要填写个人姓名的地方签字,并将光盘和打印好的开题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给指导老师;
8.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的具体情况给予评定成绩,成绩分为: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档。
9.毕业设计时间安排:
a.11月初,确定选题,完成开题报告;
b.11月-12月初,完成毕业设计项目和论文,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沟通;
c.12月中旬,指导老师初评毕业设计,并反馈给学生;
d.12月中下旬,初评不合格学生重新修改,并提交指导老师重新评审;
e.12月底,将所有材料(包括:源代码、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)刻录成光盘,并打印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,在需要填写个人姓名的地方手写签字,并将光盘和打印好的开题报告及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给指导老师;
f.毕业设计结束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学生请主动、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,及时反馈、沟通毕业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;
2.经过指导老师要求,反复修改后业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将无法取得毕业证书,但可以和下一届一起完成毕业设计,重新取得成绩,再补发毕业证书;
3.毕业设计过程中,学生可在校外完成,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准时提交材料给指导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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